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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备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知识与技能,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,主要培养能在特殊教育机构以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部门、学校从事特殊教育实践、研究、管理、康复与服务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,并为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的生源。
基本要求:本专业的学生应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,系统地掌握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心理、教育、康复与服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技能,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与新进展,能够进行实际教学、管理、康复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,并能够初步从事特殊教育相关的实证与理论科学研究。毕业生应主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、
解并贯彻与特殊教育需要相关的平等观念与人道主义精神、热爱教育事业。
2、
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,具有职业转换和持续发展的能力,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。
3、
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、技能,具备从事特殊教育实际教学、管理、康复与服务的基本能力,能够顺利与特殊教育需要人群沟通并进行相应的社区、家庭服务。
4、
理解并执行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了解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与理论动态,并初步掌握特殊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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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课程:
特殊教育概论、视力损伤儿童心理与教育、听力损伤儿童心理与教育、智力落后儿童心理与教育、学习障碍与自闭症儿童心理与教育、超常儿童心理与教育、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病理学、全纳教育理论与实践、言语-语言听力学、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诊断与评估、残疾儿童康复理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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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制: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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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予学位:教育学学士